項目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

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設置要點

99年9月16日第228次擴大行政會議通過

  1. 為積極宣導及執行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,特成立本校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(以下簡稱本小組),並訂定本要點。

  2. 本小組任務如下:

  3. (1)規劃並推動有關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規定之宣導活動。  
    (2)落實執行檢視校園各項智慧財產權的合法使用。  
    (3)研議教職員工生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校規規範事宜。  
    (4)其他有關保護校園智慧財產權之相關措施之諮詢、規劃與執行。
  4. 本小組設置委員若干人,由副校長、主任秘書、教務長、學務長、總務長、研發長、圖書資訊館館長、人事室主任、通識中心主任、餐旅技術研發中心主任、教學發展中心主任、進修推廣部主任、各群群長及學生代表組成,並由副校長擔任召集人。

  5. 本小組設置執行秘書一人,由圖書資訊館館長擔任,承召集人之命,綜理本小組事務。

  6. 本小組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一次,並得視業務需要召開臨時會議。召集人未能出席會議時,得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,必要時得請具法律背景或專長之學者專家及相關單位派代表列席。

  7. 本小組應有委員過半數之出席,始得開議;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,始得決議。
  8.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